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局、有关协会及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工信厅信发函〔2020〕31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动员
请各州(市)工信局面向本地区大数据企业和应用单位做好广泛征集动员和组织上报工作,前期已入选我省《抗疫期间免费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目录》并推广应用取得较好效果的企业可直接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申报流程
申报采取电子邮件与纸质版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州(市)工信局按照工信厅信发函〔2020〕31号文件的申报要求,收集汇总本地区的申报项目,按照择优原则,填写《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表》(附件1)后将本地区推荐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相关电子版一同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版材料寄送省工信厅,同时注明联系
人及联系方式。
(二)省属企业与前期入选我省《抗疫期间免费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目录》的企业可直接填写《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详细介绍》(附件2)并加盖公章,将原件扫描件和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应纸质材料寄送省工信厅,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我厅将根据各州(市)工信局的初步意见,结合前期各企业产品和解决方案应用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根据遴选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
三、申报时间
请各州(市)工信局、有关协会及企业于2020年3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包括电子版)报送我厅(信息资源与基础设施处)。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和对应附件的填表须知,填写《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表》和《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详细介绍》。
(二)电子版材料的内容与格式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启源 0871-63512641 18782066794
邮箱:sieg_w@163.com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邮 编:650011
附件:1.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表
2.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详细介绍
附件1
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表
推荐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名称 | 产品和解决方案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1 | |||||
2 | |||||
3 | |||||
4 | |||||
...... |
备注:各单位要严控推荐数量和质量,按照推荐优先级排序。鼓励各单位在政策、资金、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大对推荐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支持力度。
附件2
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详细介绍
产品或方案名称:
单 位: (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0年3月
填写说明
一、填写单位应仔细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如实、详细地填写每一部分内容。
二、原则上,填写单位的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企业责任声明。
三、填写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尽可能结合图、表等表达方式),既包括实践内容,又涵盖理论剖析,杜绝虚构和夸大。
四、请填写单位将本材料可编辑版本以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本发送至各推荐单位(各州(市)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由各州(市)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汇总梳理后,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要介绍,不超过500字。)
二、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技术和功能介绍
(对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背景、关键技术、平台架构、数据资源、功能特点、目标用户等方面进行简要介绍,不超过3000字。)
三、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应用推广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在疫情防控、物资调配、保障民生、复工复产复课等方面的实际应用效果,解决难点痛点问题,以及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简要介绍,不超过3000字。)
单位责任声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 我单位提交了《 》。
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1.我单位对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所涉及的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皆为自主知识产权。
2.我单位所涉及的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内容和程序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我单位对所提交的材料负有保密责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所提交的内容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
4.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材料中所填写的相关文字和图片已经由我单位审核,确认无误。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单位盖章)
二0二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