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云南省疫苗接种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和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专家介绍云南省疫苗接种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云南省在去年年底启动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序组织了冷链物流、口岸检疫、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人员的疫苗接种。3月下旬以来,按照国家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证安全的部署,云南加快推进了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在疫苗接种工作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指导各州、市、县(市、区)根据接种人数、人员分布、接种能力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具有接种资质的、能满足接种需求的接种点,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新增接种单位设置要求》的规定,对所有接种点进行准入和确认,确保每一个接种点既要具备接种条件,又满足异常反应医疗救治需要。接种任务量大的州市、县区根据任务按规范要求设置临时接种点,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验收。新增设的接种点必须配足配齐人员设备并开展人员培训。
所有接种点必须落实“四有”措施:即都要有驻点医务人员值守、有急救设备药品保障、有救护车转运患者、有转运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对救治能力较弱的常设接种点和接种台较多的临时接种点,切实加强医疗力量和物资配备,确保所有接种点一旦发生疑似异常反应都能够及时开展应急救治,全力维护接种者生命健康安全。
要求各接种点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新冠疫苗接种的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症的核查和信息登记,做好告知和知情同意,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
科学甄别疫苗的适用人群,严格把握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相应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严格把握好受种人群的健康征询和禁忌症筛查。严格遵守疫苗接种“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
同时要畅通转诊渠道、救治绿色通道,对于接种现场可能出现的严重疑似异常反应要及时识别,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根据需要尽快将患者转至综合医院全力救治。省级和州、县各级均成立了由急诊、重症、呼吸、免疫、神经、心血管等多学科组成的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专家组全力保障。
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与信息报告工作方案》,建立疫苗接种信息日报制度,每天上报接种人数、累计接种人数、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在接种工作中出现异常反应、突发情况及重要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内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报告。
各接种点采集的疫苗接种信息关联到“云南健康码”进行展示。安排专班专人负责信息安全保障,加强物防技防,严禁参与信息管理的机构、人员将接种相关信息外泄或挪为他用,全力保护接种者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先后组织四次全省范围内的新冠疫苗接种培训,各州市组织对辖区内参与疫苗接种的医务人员进行了广泛、分级、分类的全员培训。
目前全省已培训1万多名医务人员,确保两个“所有”:所有参与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熟练掌握疫苗接种操作技术规范;所有参与救治保障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常见严重异常反应能够及时、准确识别,快速处置。坚持培训合格才能上岗的原则,杜绝出现因为业务原因而引发的不良事件。
拟定重点地区疫苗接种对口支援方案,整合调动全省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点对点支援25个边境县市等重点地区疫苗接种工作。全省组建了445个机动支援接种队,按照立足自身、梯次支援、属地统筹的原则,分三个层级由内地州市和省级医院对口支援边境州县,依托规范的临时集中接种点进行集中接种,并根据需要到边远的、人口分散的农村地区,以“流动接种队”形式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流动接种服务。
我国新冠疫苗生产能保障全国人民接种需求。据了解,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疫苗的产量、供应量,保障好接种工作的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向有关企业派出了服务保障小组,尽量保证稳定生产,确保产能充分发挥。目前,全国有5款疫苗,分别是3款灭活疫苗,1款腺病毒载体疫苗,1款重组蛋白疫苗获批了附条件上市或者是获准了紧急使用。目前,这些企业都在争分夺秒,满负荷组织生产,其他的技术路线的疫苗也在加紧研发,也会陆续上市,而且这些疫苗的产能建设工作也已基本准备就绪,一旦产品获批,就会启动生产、上市供应,也会给大家提供更多的选择。按照现有的生产安排来看,全年的疫苗产量完全可以满足全国人民的接种需求。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供应保障工作,在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增设了疫苗保供、疫苗接种、宣传发动、信息保障 4 个工作专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疫苗保供专班组长单位,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的保供工作。从3月16日起,特别是德宏州瑞丽市突发疫情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紧急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对我省新冠疫苗供应在每周20万剂的基础上增加10多倍。下一步将根据我省接种情况给予后续重点保障。
此次疫苗免费接种是在居民知情自愿的前提下,按规定接种议定价格范围内的新冠病毒疫苗,疫苗费用和接种费用全部由医保基金负担,居民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不区分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区分参保地。
全省医保部门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从3个方面做好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
一是建立协调保障机制。联合财政、卫生健康部门成立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协调机制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管理到位。3月5日,联合省财政、省卫生健康部门召开全省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视频会议,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做好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资金预付”。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资金采取先预付、后结算的方式,根据新冠病毒疫苗采购情况及时向疫苗采购机构预付不超过3个月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费用。2月11日,在全省还没有上解资金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向疫苗采购机构垫付3.87亿元,截至目前,共向疫苗采购机构预付疫苗采购资金17.23亿元,并全程按照疫苗接种进度需求和用款计划保障疫苗采购经费,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新冠病毒疫苗采购,全程做到“钱等苗”。
三是做好专项资金预算和上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资金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通过后续补助的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截至3月31日,全省医保部门已按要求完成上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预算资金上解工作,共计上解资金23.09亿元,同时,接种费用预算也已全部准备好,确保不因费用结算、拨付影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度,接种费用将由接种地医保部门按每剂次8元(含注射器)向接种单位进行支付。
目前,全省部署了1876个接种点,其中固定接种点1642个,临时接种点234个,根据接种需要开放启用。固定接种点中,二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了85个、中医院设置26个、妇幼保健院设置7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0个、卫生院设置1251个、校医院设置2个。
具体各州市、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都通过网站、融媒体等多种途径公布了每个接种点所在位置及联系方式,方便公众查询。
大家可以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云南居民电子健康卡”进行疫苗接种预建档,查询当地卫生健康机构公布的接种门诊进行预约,在相应时间内到属地指定的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因为个体的差异,接种疫苗后可能会有一些不良反应,但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对较低。这次接种的新冠疫苗,从前期临床试验研究、紧急使用的研究以及上市后监测的结果,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和既往已用的上市疫苗同类品种相比,结果是类似的,没有出现异常的情况。我国研制生产的新冠疫苗,在国内国外都已接种超过1亿人次,疫苗的安全性已经得到充分证明。
从我省已接种300多万剂所监测到的情况以及各地报告上来很有限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情况来看,主要分两类:一类大多是局部反应,比如接种之后会出现疼痛、红肿、硬结的情况,但是这些局部的反应都不需要处理,会自行痊愈;另一类是更少的全身反应,其中表现相对集中的,包括头痛、乏力,有的还会出现低热、呕吐。
各地都按国家相关规范,配备了专业医务人员、急救设备药品、救护车,畅通了转运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组建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持续在进行专业、科学、规范的处置,全力维护每个接种者的安全和健康。